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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价格认证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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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7-12-2 16:30:06 点击量:1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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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接受当事人委托,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。
2、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、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。主要包括对国有资产、房产、地产价格的认证,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,对抵押、拍卖物、过期无主物、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索等物品价格的认证,对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。
3、接受单位或当事人委托,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。
注:价格认证是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的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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